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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3 | 未成年少女主动卖淫该谁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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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姚於

    8月2日,重庆的民警在渝昆线火车上挡获一涉嫌组织卖淫的"鸡头"以及其随行的3个十四五岁的未成年少女。经过审查,嫌疑人李某承认自己要带这几名女生到缅甸"坐台"的事实。但令人惊讶的人,这几名少女面对民警的询问,要么不理不睬,要么东拉西扯,毫无害怕或悔意,甚至还示威式的对民警和其家长撒泼:"我们出去耍,要哪个来解救?多管闲事。"(8月3日重庆晚报)

    什么叫世风日下?俺在看完这条新闻后终于懂了;3个少女,平均十四五岁,本应是读书的年龄,但我们却发现,她们中有人读完初一后就辍学在外"坐台",其余也闹着不读书不考试,经常到美容美发厅厮混,现在又将"出国坐台"视为高薪职业;或许到民警把他们解救回来时,她们可能都还在做着赚钱的美梦;大家在一个虚拟的人肉市场上,很高贵地喝伏特加,唱卡拉OK,然后嘴上叫他老公,晚上睡在一个被窝里,天亮了那个陌生的白胖子或者黑瘦子起身走后,自己则背过身去数钞票上有多少个零。当然,零越多,这些不堪的夜晚也就越让人期盼和忍受......

    一般来说,一个智力正常且受过义务教育的人很难忍受这样肉体道德上的双重恶心,但怪就怪在几个十多岁的小女生,竟然主动去迎接这样的生活;或许她们认为明天更美好,或许她们认为自己还年轻。她们愿意赌一把,即使赌输了,整体上也不吃亏。在人生的床上,就算没得到太阳,弄颗星星也是不错的;可以说,她们根本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她们根本没有意识到国外卖淫场所的黑暗,一旦陷入,完全有可能付出整整一生去忍受口臭、暴力和变态。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俺认为这里有两方面该被打板子:首先是其父母管教不严;孩子在派出所这么闹一场,相信这些父母可算是把脸丢到家了,可这一切是他们自己造成的!子不教父之过,初中就逃学逃课,初一就出来坐台,作为父母而言责任不可推卸;在她们最可塑造的时间让她们自由吸收不良信息,让她们在《七龙珠》、《乱马1/2》之类具有暴力色彩和性暗示的小说电视漫画下随意成长。我们总认为孩子对这些是绝缘的,就算他们看见了某些影视作品中的性爱镜头也只能理解是"妖精打架"。而事实上,孩子的求知欲,记忆力和模仿力远超成人的想像,很可能造就一个妓女,只要一部《肉蒲团》就够了。

    其二,在本案中,她们所属学校的教育者在哪里?老师在哪里?如果俺没有记错的话,她们还应该属于九年义务教育范畴内的学生吧?那她们怎就当起了流莺而无人过问?学校怎就培养出如此自甘堕落的人等?更何况连基本的羞耻心都快要丧失了,难道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妓女提高文化水平?

    当然,家庭的松懈还不是最主要的因素,整个教育机构乃至社会对这个问题是否有足够的关注更为重要。如果一个人长大了欲望多了,只要父母无法满足她们的要求,她们就采取这种最懒惰最轻松的方式去获取收入;如果更多的人甘愿去过那种你花对方的钱,对方想起了就来你的卧室睡睡的生活,不过瘾时还玩玩皮带蜡烛等游戏,未免也太不文明太不卫生了。

    说到底,少女主动卖淫该是谁的悲哀?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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